曾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薛玉春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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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妇女薛玉春,现年五十五岁,她因为修炼法轮功而遭到中共残酷的折磨。薛玉春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导致她被绑架九次,非法劳教两年,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家人也遭受巨大的精神与经济迫害。

以下是薛玉春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的事实:

修炼大法身心受益

我本人曾在青岛瑞康针织内衣厂上班,做检验包装的工作。由于身体状况不好,经常坐立不安,不是搓眼睛就是揉鼻子,头总是昏昏沉沉的,身体怕冷,鼻炎很严重,一冷就不住的流鼻涕。我下班回家后就感觉身体沉重,卧床不起,记忆力也相当不好,心情也不好。这些毛病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也不能立即要人命,但是,却是一些多年治疗无效的不治之症,长期折磨我的身心,使我感觉不到人生的美好。我坚持干了几年之后,就辞职回家了。

一九九九年春天,我非常幸运的修炼了法轮大法,看书很短时间,身体的上述症状就不翼而飞了,心情也好了,身体健康有力,精力充沛,我的人生充满了阳光和希望。

修炼法轮大法之后,我不仅身体无病一身轻,性格也变得特别的宽容,处处按照大法师父在《转法轮》中讲的法理来指导自己修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处处事事先想别人,在家庭中孝敬公婆,碰到矛盾总是先找自己的原因,放下私人恩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也能出去工作了。二零零零年,我被市政公司招为临时工,干绿化工作。我工作认真,积极肯干,整天有使不完的力气,得到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遭绑架、拘留、监控

中共党魁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及对修炼法轮功人数众多的恐惧,利用手中权力,操控国家机器,挥霍人民的血汗钱, 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我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上被几个便衣警察绑架到警车上。第二天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区分局长江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回黄岛。在派出所里,警察用手铐把我铐在躺椅上。警察李健军打了我一顿耳光。我记不得被刑讯逼供了多长时间。当警察从躺椅上把我放开之后,我感到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像失去知觉一样,非常的难受。我有些神志不清,又被姓韩的警察诱骗,我供出了几个法轮功学员,使他们也遭到了迫害,至今我无法走出内心愧疚的阴影。

我被关押在派出所期间,警察到我家抄家,抄走了十几本大法书籍等。我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期满后回到家里,没想到家里也成了看守所,小区的保安人员和居委会人员轮班二十四小时看着我,逼我说不炼了,逼我背叛师父,说大法的坏话。我学大法受益甚多,怎么能那样做人呢?我坚决不写,不做违背良心的事情。

他们就轮着班闯到我家骚扰,我不写他们就不走,家里整天人来人往,我就这样失去人身自由,无法正常的生活。迫于压力,我的亲戚朋友和邻居都指责我,丈夫打我,向我发火,脾气也越来越暴躁,他们把受到的压力和痛苦都压向了我。他们完全被江泽民邪恶流氓集团迷惑、利用,小区保安和居委会人员越来越埋怨我,因为这样致使他们长时间的折腾,他们也吃不好睡不好,有家不能回。丈夫不断的打我、骂我、逼我,有时想卡死我。我的生活完全一片漆黑,连一丝阳光也没有。我被迫害的简直连气都喘不过来了,饭也吃不下,有时连话也说不了。

被非法劳教的黑暗日子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六日,我被劫持到山东省淄博市王村劳教所劳教两年。

在劳教所里,我被分到一大队,隔离在一间厕所里,几名已经“转化”的法轮功人员轮流着给我洗脑。过大年期间,又把我关到另一间房子里,经常迫害到晚上十二点才让我睡觉。我绝食反抗。她们看我不“转化”,姓石的大队长说给我升级,找些所谓“高手”轮流给我灌输诬蔑、诽谤法轮功及创始人的谎言,不断的对我进行威逼、恐吓,逼我看诋毁法轮功的录像片,逼我写三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逼我看法轮功人员“转化”教材。我不看,她们就给我念,有时逼我读,不读就不让我睡觉。我不“转化”,她们就三、四个人折腾我,恐吓、打骂、侮辱,逼我坐在方形的塑料小凳上,两手放在膝盖上,目视前方,不让晃动,从早上坐到晚上,每天很晚才让睡觉。如果打瞌睡或者闭眼,就戳我、骂我。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我因为长时间被迫害,身心疲惫,再加上中间绝食反抗,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非常瘦弱。我的屁股坐烂了,流水流脓,还继续被逼坐着,有时昼夜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痛得坐不住,动弹一下就打,倒在地上,拖起来再往小板凳上按。她们还丧心病狂的隔着衣服用手抓、用脚踹我的屁股,使我雪上加霜。我实在受不了了,就要求上厕所,这样可以稍微活动一下,减轻一下痛苦。后来厕所也不让我上了。我对姓石的大队长说你们不能这样迫害我。姓石的却邪恶的说:让你坐小凳是迫害吗?她们又换一种手段折磨我,逼我每天二十四小时站着,站不住倒在地上,架起来再让站着。实在很困,稍一闭眼就打骂。她们说:让你死不了活不成。我吃不进去饭,腿脚都肿起来了,涨的要破皮,姓萧的科长怕惹出麻烦,就不叫站了。这样连坐带站,折磨我大约有一个半月的时间。

因为我不“转化”,不写“三书”,她们还是利用各种方法摧残我,长时间不让洗澡,不让洗漱,身上又脏又臭,她们往我的脸上、餐具上吐唾沫,卡我的脖子,打骂、侮辱我。我仿佛掉进了人间地狱。江泽民的淫威让这些人变成了魔鬼,在长时间的折磨下,我的精神临近崩溃,我趁她们不注意,把头狠狠的撞到地上,前额撞起了一个大包,眼睛附近又黑又紫。她们害怕承担责任,让我写下是自己碰的,于她们无关。这样我才从那间黑屋子里被放出来,又把我关进一个专门存放劳教人员大包行李的房间,并换上几个比较伪善的人来“转化”我。这期间,丈夫来看过我两次,都有狱警监视着,不让说受迫害的事,只能说:“很好,不用担心我。”

我在一大队遭受迫害约四个月的时间,又把我转入五大队,关进两边都是铁橱子、中间只有一米空间的屋子里,吃喝拉撒全在里面。当时是初夏天气,屋子里闷热,加上各种气味,光是这样的环境就足够让人崩溃了。因为我不肯写“三书”,不肯“转化”,就逼迫我坐着,不让睡觉。后来再逼我二十四小时站着,身体不准靠东西。过了半个月,又把我转到了放大包的屋子,没有厕所,吃喝拉撒也都在屋里,她们用尽卑鄙的手段,企图逼迫我放弃正信。

过了一个多月,我又被转入二大队,被关进了靠楼梯口的一间小黑屋子里,据说是专门用于隔离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禁闭室。小屋子有一米七高,没有通风的地方,中间放一个100瓦的大灯泡,白天黑夜的亮着,又是夏天,吃喝拉撒全在里面,不让洗澡,有时给端点水洗脸,睡得是一块木板。夏天热的吃不下饭,秋天凉爽一点了,她们又常常不给吃。她们还是喋喋不休的在向我灌输诬蔑、抹黑法轮功和师父的邪恶谎言,满嘴都是污言秽语。我至今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时的痛苦,只觉得度日如年,每分每秒都是煎熬。这期间我的丈夫带着儿子来看我。副大队长威胁我,不让我说在这里的真实情况,否则不让会见。我考虑到丈夫这么远来见我,还带着儿子,见不着肯定会很担心,就跟副大队长保证什么也不讲,这才让我们见面。会见时同样有狱警监视着。直到二零零二年的十月一日前,她们实在“转化”不了我,才把我从那间小黑屋里放出来,到了班组之后

到了班组之后,就逼迫我和那些“转化”了的法轮功人员一起干活,每天定任务,从早上干到晚上,如果完成的较早,就再加量,有时干到晚上十点或十一点,还经常逼迫写诋毁、诽谤法轮功的谎言书,唱红歌,歌功颂德。整天备受良心的煎熬,日子过得非常的痛苦。

我因为长时间的遭受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健康状况已经变得非常的糟糕,没有力气完成自己的那份劳动任务,这样别人就得替我干。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神智不清醒,始终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还经常的被迫写违背良心的谎言书,我都不配合她们。期间丈夫又来过一次,哥哥带儿子来过一次,都没让我们见面。

由于我精神失常,意识不清,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二零零三年五月初,我被保外就医放回家。这时,我的头发全白了,脚趾甲全部畏缩变形。

追究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我回到家之后,坚持学法炼功,在大法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很快恢复了健康。

丈夫帮我找了一份在公园干绿化的临时工。一次,我给一个小学生讲真相的时候,被两个保安构陷,黄岛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将我绑架,片警李建军到市政公司恐吓、施压,在市政公司上班的丈夫很恐惧。市政公司迫于压力,辞退了我临时工的工作

二零零七年皇历九月初八日,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的于瑞岩(音)经长时间监视我之后,带人把我绑架到长江路派出所。警察对我非法审讯,行政拘留我十五天,关到黄岛公安分局拘留所。

迄今为止,我总共被警察绑架九次、非法拘留两次、非法劳教一次。我在家里也没有真正的自由,经常被监视、被绑架。

我请求最高检察院立案追究元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公开恢复法轮大法和大法创始人名誉,给予法轮功学员正常的修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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